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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务职业学院

科 研 奖 励 办 法

    为促进全院科研多出成果、上档次、上水平、多出精品,特制定此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  学术论文著作奖:

    凡我院教职员工在各级各类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著作,符合有关规定,学院给予奖励(艺术专业各项创作比照科研成果对待)。

1、在国外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3000元。

2、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3、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每篇奖励1000元;《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及其他全国性刊物观点摘登每篇奖励500元;收入《新华文摘》要目辑览每篇奖励300元。

4、正式出版的著作,获国家优秀图书奖一、二、三等奖,每部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

•  在省级正式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500元(《辽宁高职学报》每篇200元)。

•  在市级正式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 100元。

•  调查报告和建言献策被采用(经有关领导签发)或发表,省级 500元,市级200元。

•  优秀成果奖:

1、凡我院教师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奖励,学院给予奖励。

2、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一、二、三等奖,依次奖励100000元、50000元、30000元。

3、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依次奖励40000元、20000元、10000元。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发明创造、优秀学术成果一、二、三等奖,依次奖励3000元、1000元、500元。

5、获市级科技进步、发明制造、优秀学术成果一、二、三等奖,依次奖励1000元、500元、300元。

•  专利技术奖:

    我院教师为第一完成人的技术与发明,获得国家级专利,学校给予奖励。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奖励 2000元;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每项分别奖励300元、100元。

•  署名和名次的规定:

•  获奖标明“大连商务职业学院”字样者获奖 100%。

•  获奖未标明“大连商务职业学院”者得 70%。

3、如是二人合作的论文或著作,第一作者占70%,如是三人合作的,第一作者占50%,第二作者占30%,第三作者占20%,其他情况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  上述成果问世后,获奖者经所在系(二级院)用获奖原件及时报科研处和学术委员会备案,作为学院颁奖并计入院系(二级院)科研工作量的依据。

•  每学年 7月底前评选出系(二级院)科研管理奖(1—2个单位),教师个人科研优秀奖(3—5人)。科研管理奖1—5千元,教师个人奖1—2千元。

•  教师科研成果论著类每千字给予 5课时奖励(译著、编著、教材 ×系数 0.7,资料 ×系数 0.3 )专利技术亦给予一定课时奖励。因其情况复杂,每项专利技术奖励标准由学术委员会视其具体情况确定。

????    此办法自 2002年9月起实行。每年上学期颁奖截止日期为12月底,下学期颁奖截止为7月底。 教师、教辅和管理干部均适用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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