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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务职业学院

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二○○二年三月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我院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望广大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院教职员工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均归科研处管理。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同科研工作有关的各项规定,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并进行检查和督促。主持申报和评审各级科研成果奖等项工作。

•  研究项目由申请人根据立项部门当年发布的立项指南,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填写申请书,经所在部门的学术委员会(或学术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后,送科研处汇总、审查,最后报经学术评委会评审,由主管院长批准后,上报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到位后,由项目主持人与高职研究所签定执行合同计划书。对于 5000元以上的课题,项目组织人要组织课题组做一次课题报告。项目主持人要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变动计划中的内容。

•  完成科研合同规定的任务,达到预期目标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工作总结及成果的证明材料。

•  为了维护我院在科研立项方面的社会声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将被中止:

•  违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  拒不接受项目检查;

•  按合同规定无法结题或没有通过结题。

项目中止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中止报告,学院收回其剩余经费,并在年终的科研工作考核中扣分。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科研课题。

•  科研经费包括设备购置费、能源和材料费、试验外协费、资料印刷费、租赁费、调研差旅费、鉴定验收评审费等费用。

????    科研经费实行分期拨款制。各类科研经费到款后,均由科研处统一办理科研经费使用手册,在财务处登记编号。课题经费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课题组自行支配,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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