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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卫 处

    警卫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维护学院稳定,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重大职责;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校园内正确执行,使学院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其职责范围是:认真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学院的各项治安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掌握学院各种治安管理情况,不断强化学院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学院各公共场所及其它易发案部位的治安秩序;及时查处一般治安违法行为,减少治安案件,杜绝犯罪;负责学院要害部位、重点部位、重点科研项目和重要教学设备及财务集中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全面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工作情况,监督各部门防火措施的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加强校园内安全警卫工作,做好全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力防控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和扩大;负责领导学院保安队工作,做好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员业务、思想水平及整体素质;负责外来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口的动向,确保校园安全。

   


    警卫处处长马柯政,1973年出生,山东平度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湖南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国家一级裁判。在从事多年保卫工作中,制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本人被学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会会员”等荣誉称号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警卫处职责范围

    警卫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维护学院稳定,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重大职责。保障国家法律、法规在校园内正确执行,使学院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其职责范围是:
一、认真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和学院的各项治安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各种行事、治安案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公安机关和学院领导提供信息。
二、严格掌握学院各种治安管理情况,不断强化学院的治安管理工作,对学院各时期、各部门、各类人员出现的治安问题,及时提出开展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当好学院党政领导的参谋。
三、维护学院各公共场所及其他易发案部位的治安秩序。认真做好夜间及节假日期间的治安值班和院内巡逻,发现各种隐患,及时堵塞漏洞。
四、同流氓、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等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及时查处一般治安违法行为,减少治安案件,杜绝犯罪。
五、负责学院要害部位和财务集中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监督检查要害、重点部位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要害、重点部位、重点科研项目和重要教学设备的安全。
六、全面负责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各项防火工作情况,监督各部门防火措施的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带领保安人员和学生及时扑救初级火灾,确保学院防火安全。
七、负责来院外宾、党政领导的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及保卫工作。做好全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加强校园内安全警卫工作,严密注视校园一切异常动态,及时掌握学校各类不稳定信息。发现不安定因素苗头,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组织人员,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坚决制止事态发展和扩大。
九、负责领导学院保安队工作,做好内部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员业务、思想水平及整体素质。
十、负责外来人口的管理,做好登记,掌握情况,严格控制外来人口的动向,确保校园安全。
十一、及时完成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警 卫 处 处 长 职 责

    为保证国家、省、市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令、法规,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全面开展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在学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全面开展学院治安保卫工作。
二、负责做好警卫处人员的思想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搞好队伍建设。
三、全面负责保卫处的业务工作,领导警卫人员积极开展各项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各项治安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保证学院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落实。
四、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熟悉掌握学院的重点要害及其他部位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内部治安情况,制定措施,并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在教育、防范、打击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五、领导并参与政治、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发生重大案件要亲临现场,组织人员采取现场保护措施,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积极查破案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全面负责学院治安保卫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各项治安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安全隐患,堵塞漏洞,保障学院安全。
七、对校园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要及时组织保安队员赶赴现场,制止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并协助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对事件的查处,确保学院治安秩序稳定。
八、负责对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思想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
九、定期向学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工作情况,协助学院领导及时掌握各类治安情况,为学院领导做好助手,当好参谋。

警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警卫处副处长是在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全面做好学院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职责是:
一、协助处长认真贯彻执行学院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各项治安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学院的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二、负责学院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工作制度,积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全院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消防报警等防火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更换到期的消防器材。
三、负责学院治安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定期检查各部门治保小组工作和各项治安管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及治保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四、负责对内对外的工作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加强学院防火、防盗等项工作的管理,及时传达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治安管理工作精神,保证上级公安机关精神及时在我院得到落实。
五、负责制定、修正各项治安保卫工作规章制度,使我院治安保卫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并沿着良性轨道不断发展。
六、负责各类文件、资料、档案、印信的管理,数据统计,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情况,保障治安信息畅通。
七、负责来信来访、咨询等工作,负责全处的考勤工作。
八、协助处长做好处务会的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草拟工作计划、业务材料、请示、报告、总结等文书工作。

防火专干职责

    在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及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努力学习业务,掌握消防知识,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坚决执行各级消防条例规定,经常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向全院师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宣传有关消防知识,普及训练灭火技能。
2、负责防火全面工作,起草各项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调查报告等文书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帐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3、熟悉全院防火重点部位,并做到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掌握各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熟记各消防井栓的位置。对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4、按规定办理各种消防审批手续。对有火灾隐患的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按消防规定进行作业的部门和个人坚决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经常在院内及到各部门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指导各基层防火安全小组工作,对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逐级汇报,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灭火技能训练。
6、接到火情或火灾报警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负责组织人员扑救,事后要协助上级领导和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防火教育制度

1、根据学院岗位不同,制定相应的消防宣传教育目标,并逐项落实。
2、消防宣传教育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并根据季节和行业的特点,拆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3、新入校的员工、学生、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防火案前培训、教育方可上岗。
4、义务消防主旨应纳入消防目标来管理,每年进行一道两次消防演练,并要求义务消防人员熟知安全灭火的基本知识。
5、重点岗位应有醒目的消防安全和防火警示牌。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
学生公寓治安、防火管理规定

    根据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为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休息学习环境,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要按时归寝,22点至0点期间返校视为晚归,0点以后视为夜不归寝,登记后交学生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禁串寝互访,或将非住宿人员领入公寓住宿。外来探访人员需经公寓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寓会客。晚熄灯前应当离开公寓。
三、严禁在公寓内喝酒、打架斗殴,一经发现,轻者批评教育,情节后果严重者交学生处按学院规定处理或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四、严禁在公寓内大声喧哗,妨碍他人休息。
五、严禁在公寓内打麻将、赌博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六、严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私接电源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热水器、电炉子、电水壶、电热毯、电熨斗等。禁止点蜡烛、焚烧杂物、燃放烟花爆竹、躺在床上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没收、罚款。
七、个人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存入银行,随身听、手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不得随意乱放,不使用时,锁入自己的衣柜内,以防丢失,否则后果自负。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安全防范
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保证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各级领导的职责,必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认真经常地对所在单位的安全防范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本单位不能整改的报院统一整改,在未整改之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二、警卫处是对学院安全工作检查、监督、指导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权随时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必要时可下达《安全防范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事故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形成制度化,逢年过节及寒暑假前由保卫处牵头,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堵塞漏洞。
四、经常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员工、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和减少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把不安全因素降低到最小限度。
五、各单位、部门设兼职安全检查员,主要工作职责对本单位、部门防火、防盗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报告警卫处。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大学生护校队职责

    为加强大学生护卫队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明确大学生护卫队的工作职能,严谨、有序的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1、大学生护卫队是在大队领导下,以中队为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巡逻、收集信息、进行法制宣传、团结学生、协助所在系(二级院)的领导和老师,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2、每两周由中队长带领本中队队员,对所在系(二级院)及所住的寝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大队部。
3、每天晚间,在同学离开教室后,检查一遍门窗是否关好、锁好,电灯是否关闭,室内有无人员等。在确保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教室。
4、每天晚间,宿舍关灯闭寝前,中队长组织队员检查本系(二级院)的学生是否全部归寝。对未归寝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并将情况报大队值班室。同时,管理和督促本系、分院的学生按时就寝。对在宿舍内滋事生非、酒后闹事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大队值班室。
5、随时检查本系(二级院)的学生对个人的贵重物品,如手机、随身听及现金等物品存放保管情况。严禁乱仍乱放(如随意放在寝室的床上或教室的课桌里,而室内无人看管)。
6、及时向同学传达学院关于安全稳定工作方面的各类信息,在同学中间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同学们的自防自治能力。
7、及时调解、疏导同学间各种可能激化为治安问题的矛盾和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及时报告。
8、各中队要做好辖区内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每周组织队员检查一次有无损坏和丢失情况;每月擦拭、整理一次。如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的,要立即报告大队;对发现有人破坏的,要立即送交学院警卫处处理。
9、定期组织护卫队员在校园内进行安全保卫巡逻检查,各中队应根据大队的工作安排,按时参加巡逻检查,包括夜间查寝工作。
10、协助学院做好校园公共秩序的管理工作。在特殊时期,做好校园内,各中队根据大队的安排,按时上岗值勤,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秩序。
11、协助学校做好院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处置工作;加强校园内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12、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关于人员及车辆

进出校门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学院人员及车辆进出校门管理,确保校区秩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院师生员工一律凭胸卡进入校门时,未带胸卡者,需申报单位,说明情况,保安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出。
二、外来人员来校办公时,须向保安人员说明接洽部门並填写会客登记证,由保安人员负责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未经同意,任何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校园。
三、本院师生员工骑自行车、摩托车进出校门时,一律推行。
四、外来人员严禁骑自摩托车进入校园。
五、所有车辆进出校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六、外来车辆进入校园时,须在校门外用驾驶证换领校区通行证;出门时,用校区通行证换取驾驶证;否则,不得进入校园。外来车辆进入校门后,要按指定的停车场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七、一切人员及车辆携物或载物(如行李、材料、工具及其它贵重物品等)出校门时,须持主管部门开具的出门证明,且物证相符。在将证明交予保安人员,并自觉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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